国金惠丰 39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 年 6 月 20 日
送出日期:2024 年 6 月 21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国金惠丰 39 个月定开 基金代码 00983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基金管理人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限公司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08 月 06 日 -
期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本基金每 39 个月开放一次,
每个开放期不少于 10 个工
运作方式 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 20 个
工作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基金经理 谢雨芮 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2 年 04 月 01 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本基金封闭期内采取买入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
投资目标
基金剩余封闭期的金融工具,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
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机构债、地方政府债等)、资产
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等)、同业存单、货币市场
工具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
定。本基金不投资股票、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应开放
投资范围
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持有人利益,本基金开放期开始前 3 个月、开放期以及开放期
结束后的 3 个月内,本基金的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可不受上述限制。开放期内,本基
金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封闭期内不
受上述 5%的限制,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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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以封闭期为周期进行投资运作。为力争基金资产在开放前可完全变现,本基金
在封闭期内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所投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
并持有到期,所投资产到期日(或回售日)不得晚于封闭运作期到期日。本基金投资
含回售权的债券时,应在投资该债券前,确定行使回售权或持有至到期的时间;债券
主要投资策略
到期日晚于封闭运作期到期日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行使回售权而不得持有至到期日。
开放期内,基金规模将随着投资人对本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而不断变化。因此本基
金在开放期将保持资产适当的流动性,以应付当时市场条件下的赎回要求,并降低资
产的流动性风险,做好流动性管理。
在每个封闭期内,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该封闭期起始日公布的三年定期存款利率
业绩比较基准
(税后)+1.00%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一般而言,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
风险收益特征
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 2023 年 12 月 31 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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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持有期限(N)
M<1,000,000 元 0.60%
认购费 1,000,000 元≤M<5,000,000 元 0.30%
M≥5,000,000 元 1,000 元/笔
M<1,000,000 元 0.60%
申购费
(前收费)
M≥5,000,000 元 1,000 元/笔
赎回费
N≥7 日 0.00%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本基金管理费每日计
管理费 算,逐日累计至每月 0.15%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月末,按月支付
本基金托管费每日计
托管费 算,逐日累计至每月 0.05% 基金托管人
月末,按月支付
审计费用 100,000.00 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元 规定披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
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相关账户
其他费用 的开户及维护费用等费用,以及按照国家有 相关服务机构
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
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
《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 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
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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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运作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特有风险及其他风险。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1、债券投资风险;2、摊余成本法估值的风险;3、暂停运作的风险;4、信用风险
对本基金买入持有到期投资策略的影响;5、流动性风险。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
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
商、调解途径解决。若自一方书面提出协商解决争议之日起 60 日内争议未能以协商或调解方式解决的,任
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
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gfund.com,客服电话:4000-2000-18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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